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企业技术改造投资项目核准

发布日期:2017-08-25 字体:[ ]


办理机构 莱芜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规划与技术改造科
办理期限 法定时限20个工作日,承诺时限15个工作日(不含专家论证时间)。
办理地点 网络接收。网址:http://sdeic.gov.cn/jgc/index.htm
联系电话 0634—6222401
收费标准 办理核准许可事项不收费

办事指南


1、办理条件

申请企业技术改造投资项目核准,应当具备下列条件:
1.符合有关法律法规;
  2.符合国家产业政策、行业准入标准、宏观调控政策以及全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、行业规划、土地利用和矿产资源总体规划;
  3.地区布局合理;
  4.主要产品未对国内市场形成垄断;
  5.未影响我国经济安全;
  6.合理开发并有效利用了资源;
  7.生态环境和自然文化遗产得到有效保护;
  8.未对公众利益,特别是项目建设地的公众利益产生重大不利影响。

2、所需申办材料

企业申请技术改造项目核准,应当向市经信委技改科提交下列材料:
1.项目核准申请报告;
2.技术改造项目采用国产设备和引进设备清单;
3.涉及矿山建设、危险物品生产储存、重大危险源、黑色及有色金属冶炼、重点行业以及国家规定的其他重点监管技改项目,须提供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出具的安全审查批复;
4.涉及新选址的,城乡规划行政部门出具的项目规划选址意见;
5.涉及新征用土地的,国土资源行政部门出具的项目用地预审意见;
6.节能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项目节能审查意见;
7、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应提交的其它文件。

3、办理流程

(一)申请
网络接收。网址:http://sdeic.gov.cn/jgc/index.htm
申请单位首先登录系统进行注册登记,填写核准项目详细信息后提交申请,申请人在已提交核准申请的,工作人员通过系统即可接收到。
(二)受理
1.初审:受理人对项目信息进行初步审核。初步审核主要审查项目是否符合国家产业政策、相关材料以及附件是否齐全、备案表、设备清单填写是否规范、完整等。
2. 材料修改:
(1)受理人发现申请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,告知申请人修改补充。
申请人可登录系统进行修改。网址:http://sdeic.gov.cn/jgc/index.htm
3.复审:
(1)经初审核合格的,提交技改科长复审,并编辑项目备案核准回执。
(2)经审核不符合受理条件的,通知项目单位,并从系统退回核准申请。
4、领导审签
1.现场查看。到申请单位项目现场实地查看,对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及建设情况是否合理等进行实地查看。
2.领导审签。科室审核合格后,由委业务分管领导对项目进行审核并签发意见。
(三)办理进程查询
查询电话号码:0634——6222401
网络查询步骤:
1.登入网站:
http://sdeic.gov.cn/jgc/index.htm
2.在首页左侧找到在办项目监控,即可查看项目办理进度。
(四) 获取审批决定书
1.获取方式:网上审批通过后,申请单位带上相关材料及表格加盖单位公章后,到市经信委领取通知书。
2.决定书类型:《核准通知书》,有效期2年,有效期届满前需要延期的,应当在有效期届满30日前向原核准机关提出延期申请。

4、我想了解法律依据

1.《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》(2004年6月国务院令第412号)备注1。
2.《政府核准投资项目管理办法》(2014年5月国家发展改革委令第11号)第二条。
3.《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(2014年本)》(2014年10月国发〔2014〕53 号)
4.《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(山东省2014年本)》(2014年12月鲁政发〔2014〕24号)

5、我想下载表格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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